《云南昌晖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第七章 安全卫生
7.1 安全卫生规定
有关员工安全卫生事宜另见《5S·安全管理规定》。
7.2 确保安全卫生
7.2.1 必须要遵守安全及卫生有关规定,注重健康卫生,确保工作场所的整洁。
7.2.2 必须接受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管理的教育。
7.2.3 必须接受公司例行的携带物检查,并尊重相关检查人员。
7.3 工作限制
员工若符合以下项目之一时,为确保该员工的健康,可对其采取工作限制、调换岗位、治疗或其它卫生保健措施。
7.3.1 结核菌反应转阳性后不到一年者或国家发布疫情疑似患者。
7.3.2 生病或身体虚弱需受一定程度保护者。
7.3.3 身体受重大创伤需要特别保护者。
7.3.4 根据医生诊断结果,被认为需要受到保护者。
7.4 禁止工作
员工符合以下项目之一时,将禁止其上班。
7.4.1 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及其它传染病带菌者。
7.4.2 患有精神分裂症、忧郁症、麻痹性痴呆或其它精神病等,不适合工作者。
7.4.3 患有脑膜炎、结核、心脏病或其它疾病,若工作将会引致病情恶化者。
7.4.4 患有其它疾病或公司指定疾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