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电源是专门供给断路器等设备的远距离操作继电保护装置、信号装置、自动装置和应急照明等用的电源,有直流操作电源和交流操作电源之分。本文主要介绍直流操作电源的应用范围。
直流操作电源的应用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直流操作电源:
1、当变电所、发电站高压断路器台数较多、负荷级别较高时,宜采用直流操作电源。直流操作电源为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和断路器操作等提供可靠的工作电源。
2、对于特别重要的变电所,为确保安全可靠,应装设蓄电池作为操作和保护电源,采用硅整流装置供充电及浮充电用。
3、对于一些小型变电所、发电站,可采用单台硅整流的电容储能直流操作电源。
4、高压电动机延时低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跳闸等应采用蓄电池或电容储能装置作为跳闸的后备电源。
对直流操作电源的要求
对于直流操作电源,除了要求使用寿命长、维护工作量小、设备投资少等外,还有以下基本要求: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直流操作电源时,由浮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不应大于5%,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5%。 放电末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低于85%额定电压,充电后期直流母线电压上限不高于115%的额定电压。
直流负荷的分类
直流系统的负荷按负荷特性可分为经常性负荷、事故负荷和冲击负荷三大类。
1、经常性负荷
经常性负荷指在各种运行状态下,直流母线都需不间断地对其供电的负荷,包括:
①经常带电的信号灯、指示器、直流继电器和直流照明灯;
②由直流供电的交流不停电电源,如计算机、通信设备、重要仪表和自动调节装置用的逆变电源;
③由直流系统供电的弱电电源变换装置。
2、事故负荷
事故负荷指当变电所或发电站因失去交流电源而引起全所(站)停电时,需由直流系统供电的负荷,包括事故照明、主机或重要辅机润滑油泵和通信备用电源。
3、冲击负荷
冲击负荷指合闸电流最大的一台断路器合闸时的短路冲击电流和此时直流系统所水爱的其他负荷(包括经常性负荷和事故负荷)电流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