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ATEX)是在大气条件下,由气体、蒸气或粉尘形式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而成的混合物,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会蔓延至混合物中所有未燃烧的部分。
ATEX 2014/34/欧盟指令是指令94/9/CE的修订版,于2014年3月29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自2016年4月20日起强制执行。ATEX 2014/34/欧盟指令同样适用于机电设备。该指令明确包括在ATEX环境中使用的仪器和防护系统,以及安全、控制和调节系统。即使这些安全、控制和调节系统与ATEX环境没有接触,只要它们对仪器和防护系统的操作是必要的或有帮助,就属于该指令所涵盖的范围。
ATEX 2014/34/欧盟指令指令适用于爆炸性区域的温度测量。
1、术语
①爆炸性气体:定义为具有气体、蒸汽、薄雾或粉尘形态的易燃物质的混合物……
◆与空气混合;
◆在大气条件下;
◆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会蔓延至混合物中所有未燃烧的部分。
②爆炸性气体:容易爆炸的气体。
③点火源:相关设备固有的特殊功能,激活该功能会引发点火风险。在风险分析过程中,必须区分这两个概念。EN 1127-1列出了可能的点火源。在转化可燃材料的场所,在周围空气中有氧气存在的情况下,点火源是唯一可以很容易消除以防止爆炸的要素。EN 1127-1中确定了13种点火源。
④常规操作:设备、防护系统和部件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实现其预定功能时所存在的情况。正常运行时可能会出现少量泄漏。正常运行不包括需要修复或关机的故障。
⑤功能异常:设备、防护系统和部件不能实现预定功能并可能产生点火源的情况。根据我们的经验,预计在产品寿命期内可能发生的功能异常。罕见的功能异常只是在异常情况下发生。
2、区域的确定
现场经理负责对ATEX环境可能形成的区域进行分类。这种分类取决于ATEX环境形成的概率,并决定了安装在那里的设备的类别。设备制造商不负责规定正确的设备类别,但有责任将适用的规定通知客户。这些区域是根据其类型和遇到这种环境的概率确定的。ATEX区域有3个等级的分类,这取决于对可燃材料来源的清除和现场通风类型。含有气体或蒸汽的区域和有粉尘的区域是有区别的。
气体/蒸汽/混合物
0区 正常运行中持续存在或长期存在爆炸性气体。1000小时/年=持续、长期或频繁的危害
1区 正常运行中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10小时至100小时/年或以上=偶然危害
2区 爆炸性气体偶然出现,发生在功能异常时或短期内。少于10小时/年=罕见或短期危害
粉尘
20区 爆炸性气体持续存在或长期正常运行。1000小时/年=持续、长期或频繁的危害
21区 正常运行中偶然出现的爆炸性气体。10小时至100小时/年或以上=偶然危害
22区 在功能异常情况下或短期内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少于10小时/年=罕见或短期危害
3、气体和粉尘组别
在ATEX框架中,代表性气体对应于每一组气体。这些气体组别是根据其点火特性来确定的。
组别 代表性气体 气体危险等级
IIA 丙烷 ++
IIB 乙烯 +++
IIC(最危险) 氢气 ++++
粉尘也归类到3组爆炸性气体中。
组别 粉尘类型 气体危险等级
IIIA 可燃纤维 +
IIIB 非导电粉尘 ++
IIC(最危险) 导电性粉尘 +++
4、设备分组的定义
①组Ⅰ和组Ⅱ
设备和防护系统分为两组:
◆组Ⅰ:矿山井下和地表可能受沼气和/或易燃粉尘危害的设备。
◆组Ⅱ:表面处理工业中可能受爆炸性环境危害的设备。
云南昌晖仪表制造有限公司目前不提供组Ⅰ范围内的产品。因此这里我们只介绍组Ⅱ的设备分类。
②组Ⅱ的设备分类
◆1类:这类设备的特点是至少有两种防止爆炸危险的系统,如果其中一种防护系统失效,至少有一个独立的二次系统可以确保充分的防护。这种设备设计用于在0区或20区作业。
◆2类:这类设备的防爆防护系统必须能够保证即使在可预见的功能异常情况下也能有足够的防爆能力。这种设备设计用于在1区或21区作业。
◆3类:这类设备的设计必须保证正常运行时具有足够的防止爆炸危险的等级。这种设备设计用于在2区或22区作业。
组Ⅱ的设备分类应按以下方式使用:
G:气体
D:粉尘
区域 设备分类
0 1G、(1)G
1 2G、(2)G(或1G、(1)G)
2 3G、(3)G(或1G与2G、(1)G与(2)G)
20 1D、(1)D
21 2D、(2)D(或1D、(1)D)
22 3D、(3)D(或1D与2D、(1)D与(2)D)
◆用于危险区域:1G类
◆安装在安全区域。向危险区域发送或接收信号:(1)G类:如果您想在0区使用设备,其类别必须是1G。本区域仅授权此类别;对于2区,授权使用3G类设备和1G、2G类设备:授权类别高的设备所在区域也适合使用类别低的设备;xGD类设备可用于爆炸性气体和粉尘环境。
5、温度组别
下面,昌晖仪表介绍不同的ATEX温度组别(适用于ATEX环境),其限制规则根据温度的不同而变化。然后可以使用这些温度范围(T1到T6)对拟在ATEX区域安装或使用的设备进行分类。可燃产物(气体、蒸汽、粉尘)的自燃温度是与空气混合后的自燃温度。没有必要提供特定的点火源(火焰、火花、电弧等),因为温度足以点燃混合物。
制造商通过温度组别来保证设备的温度。如果设备的温度组别为T2,制造商保证其设备的表面温度绝不会超过所述条件中的300℃。
最大容许表面温度必须始终低于自燃点。
温度组别
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 设备标记
450℃ T1
300℃ T2
200℃ T3
135℃ T4
100℃ T5
85°C T6
气体组别与温度组别对应关系汇总表:
气体和蒸气在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中的分类
T1 T2 T3 T4 T6
I 甲烷
II A 丙酮/乙烷/乙酸乙酯/氨/苯/乙酸/一氧化碳/甲醇/丙烷/甲苯 乙醇/乙酸异戊酯/正丁烷/正丁醇 汽油/柴油/煤油/家用燃 料油/正己烷 醋酸/乙醚
II B 城市燃气 乙烯
II C 氢气 乙炔 二硫化碳
温度限制规则
对于粉尘:温度是除尘标志的一部分。
◆粉尘云:如果出现粉尘云,设备在任何情况下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点火温度的2/3:被测最高温度(℃)=2/3的粉尘云点火温度(Tci)
◆粉尘层:如果有一层粉尘厚度小于5mm,温度必须受到限制:被测最高温度=5mm-75k(75k是安全系数,等于75℃)
爆炸性粉尘实例
乙酰水杨酸,抗坏血酸,铝,淀粉(小麦),沥青,小麦,可可,纤维素,面粉/面包小麦,奶粉,麦芽,扑热息痛,聚苯乙烯,肥皂,大豆(面粉),糖等。
注意:
◆在经过粉尘认证的ATEX产品上,标签上的粉尘标记上使用简明语言表示最高表面温度。这不应该与温度组别(T1到T6)混淆,温度组别只与气体和蒸汽有关!
◆请勿将粉尘认证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例如T85℃)或气体认证设备的温度组别(例如T4)与容许设备环境温度相混淆。它们之间具有截然不同的特征。
6、防爆型式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和CENELEC(Comité Européen de Normalisation Electrotechnique/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认可的防爆型式有几种。每一种防爆型式都用小写字母表示,小写字母出现在设备的ATEX标签上。同一设备可采用多种防爆型式。如果是这样,则有关的符号可依次表示(例如Ex db eb op是q IIC T4 Gb)。最广泛使用的Pyrocontrole温度传感器的防爆型式是“ia”(本质安全型)和“d”(隔爆型)。
7、防护等级
IP入口防护等级(IEC 60529)(固体颗粒防护) IP入口防护等级(IEC 60529)(液体进入防护)
0 不防护 不防护
1 防范超过50mm的固体.例如:无意识的手接触 防范滴水(垂直下落的水滴)。例如:水珠
2 防范超过12.5 mm的固体。例如:手指 防范滴水时,外壳是倾斜的(15°)
3 防范超过2.5 mm的固体。例如:工具、导线 防范滴水时,外壳是倾斜的(最多60°)
4 防范超过1 mm的固体。例如:小工具,小导线 防范水从任何方向溅起
5 防范粉尘。没有有害沉积物 防范喷嘴从任何方向喷出的水
6 防范粉尘渗透(防尘) 防范以强大射流(类似于大海浪)喷出的水
7 防范在0.15m至1m深度处浸没的影响
8 防范在压力下长时间浸没的影响
8、ATEX完整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