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已经实施,规范中多次出现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相关条款。据不完全统计,规范中共有10条款16次出现RCD,凸现该保护电器的重要作用。
不仅如此,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我国相关标准也都有完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和应用标准。表明该保护电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公认和普及。也经过了数十年的应用经验,对该产品逐渐升级和完善,这一点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表1 我国有关RCD的现行国家标准一览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分类和作用
在剩余电流含有直流分量时,根据动作特性RCD可分为AC型、A型、F型和B型几大类。下面对不同类型的RCD的应用做简单介绍:AC型RCD对交流剩余电流能正确动作,用于交流电路中;A型RCD对交流和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均能正确动作,对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叠加6mA平滑直流电流时也能正确动作;F型RCD对交流和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均能正确动作,对复合剩余电流及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叠加10mA平滑直流电流时也能正确动作;B型RCD对交流、脉动直流和平滑直流剩余电流均能正确动作。
根据用电设备特性,需要进行精细化的设计,具体建议如下:
◆普通插座回路采用A型RCD保护。因为目前家用和办公用电设备基本都具有单相整流电路,采用A型RCD保护更加完善。
◆空调器设单独回路,并建议采用F、B型RCD保护。因为变频空调比较普及,使用F型RCD保护再合适不过,即使是普通空调器,F型RCD也能很好地起到保护作用。
◆可能带有变频的家用电器单独设置回路,例如洗衣机、电冰箱,建议采用F、B型RCD保护。
◆厨房插座回路为厨房电器提供电源,电饭煲、电开水器等都是以电加热为主导,可单独回来,采用AC型RCD保护,当然采用A型RCD保护效果会更好。
◆家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回路建议采用不低于A型RCD保护。因为充电桩所带的负荷是车载充电机,而车载充电机具有单相整流电路。
从长远看,B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有一统天下的潜力。笔者梳理了规范中涉及到设计的有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条款,供大家参考学习。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中涉及到设计的有关RCD条款
条款号:4.5.1
建筑物应设置照明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终端回路应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室外照明配电终端回路还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
条款号:4.5.4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在2.5m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
条款号:4.6.5
当采用作为电击防护附加防护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大于30mA;
2 额定电流不超过32A的下列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1)供一般人员使用的电源插座回路;
2)室内移动电气设备;
3)人员可触及的室外电气设备。
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不应作为唯一的保护措施;
4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时应装设保护接地导体(PE)。
条款号:4.6.8
不允许人员进入的喷泉场所,其电击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0区和1区的电击防护措施应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保护措施:
2)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
条款号:4.6.9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场所的电击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3 除桑拿浴加热器外,场所内配电回路均应采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
条款号:4.6.10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设备、公共厨房用电设备、电辅助加热的太阳能热水器、升降停车设备、人员可触及的室外金属电动门等用电设备的电击防护应设置附加防护,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从中《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内容中可以看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重要性,这些条款的规定是基本要求,都是从保护人身安全免遭电击所作出的规定。
作者:李炳华
相关阅读
◆凭什么说RCD经常误动作
◆电磁式RCD与电子式RCD的本质差异
◆盘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使用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