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气体属于计量标准物质范畴,JJF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中规定,标准物质分为两级,与其相对应,标准气体也分为两级,即国家一级标准气体和二级标准气体。
国家一级标准气体采用绝对测量法或用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在只有一种定值方法的情况下,由多个实验室以同种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准确度具有国内最高水平,均匀性在准确度范围之内,稳定性在一年以上或达到国际上同类标准气体的水平。
二级标准气体可以采用绝对法、两种以上的权威方法或直接与一级标准气体相比较的方法定值,准确度和均匀性未达到一级标准气体的水平,但能满足一般测量的需要,稳定性在半年以上或能满足实际测量的需要。
一级和二级标准气体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颁发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持有统一编号,一级标准气体的编号为GBW×××××,二级标准气体的编号为GBW(E)××××××。GBW是国家标准物质的汉语拼音缩写,其后的×代表数字(一级标准物质有5位数字,二级有6位数字),分别表示标准物质的分类号和排序号。
标准气体的制备方法可分为静态法和动态法两类。静态法主要有质量比混合法(称量法)、压力比混合法(压力法)、体积比混合法(静态体积法)。动态法主要有流量比混合法、渗透法、扩散法、定体积泵法、光化学反应法、电解法和蒸气压法。瓶装标准气主要采用称量法和分压法制备。其他方法多用于实验室制备少量标准气。
瓶装标准气一般由专业配气厂家提供,由于气瓶与充装气体间会发生物理吸附和化学反应等器壁反应,对于某些微量或痕量气体(如活泼性气体、微量水、微量氧等),难于保持量值的稳定性,因而不宜用气瓶储存,而且用称量法或压力法制备的气体种类和含量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其他方法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例如渗透法适用于制备痕量活泼性气体或微量水分的标准气,扩散法适用于制备常温下为液体的微量有机气体的标准气,电解法适用于制备微量氧的标准气等。这些低含量的标准气要保证其量值长时间稳定不变是困难的,因此要求在临用时制备,并且输送标准气体的管路应尽可能短。这类标准气一般由仪器生产厂家或用户在仪器标定、校准时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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