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能不能使用电子版的原始记录,想必大家已经没有任何的异议。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通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4.5.16 数据信息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获得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对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口岸母案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
a)将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确认脑改变或升级后在次确认,应保留确认记录;
b)建立和保持数据完整性,正确性和保密性的保护程序;
c)定期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保持其功能正常。
通过该条款,我们知道,当使用自动化设备采集数据时,相应的电子版记录应该保存。有人就提出来,我们手写后的原始记录能不能誊抄,然后保存成电子版的记录。
经过查找,在团体标准T/CMA CC 045-2020《计量电子原始记录通用规范》上面有关于计量原始记录的相关要求:
注:计量电子原始记录(以下简称“电子记录”)的录入方式包括采用人工录入,或采集仪器发送给的计量数据,或几首自动测量系统发送的包含计量数据的文件。在人工录入方式中可现在纸质材料杀昂记录原始观察数据,在录入电子设备,这种方式应同时报春元纸质记录或通过扫描、复印、照相等方式进行保存,这两个记录作为一个整体也可作为电子记录。电子记录的记载方式可以混合使用上述多种方法。
按照这个标准的话,这种保存电子版原始记录方式是被允许的。
虽然保存电子版原始记录方式是被允许的但是仍然有几点需要注意:
1、如果电子版的原始记录修改,必须要留下修改痕迹。
2、电子版的原始记录模板必须可控,有唯一受控编号。
具体其他要求大家可以去下载T/CMA CC 045-2020标准去查看,电子版记录的保存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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